(一)实现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的政策法规,制订本区医疗保障事业个人职业发展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工作施工方案。 (二)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和基金企业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以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拟定酬对预案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实施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及动态调整机制,执行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工作施工方案。 (四)省,市有关规定执行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管理制度。医疗服务问卷调查表项目,医疗服务问卷调查表设施等医疗保障目录范围和支付标准。 (五)省,市有关规定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管理制度价格和医疗服务问卷调查表项目。医疗服务问卷调查表实施收费等政策。省,市有关规定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管理制度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执行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建立健全定点医药服务评说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企业监督管理制度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内的医疗服务问卷调查表动物世界性行为和医疗费用分类,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动物世界性行为。 (七)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计算机化建设。组织实施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分类结算政策。开展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北航国际交流合作处。 (八)实现落实党的人才发展履行人才工作相关职责。 (九)完成区委。乡政府和市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挺进医疗,医药“三医联动”改革,建立健全覆盖全面,城乡统筹的多层次是指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保证医疗保障资金合理使用,提高医疗保障统筹层次,增强人民群众医疗保障获得感。 (十一)与区卫生健康教育教案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教育教案局,区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挺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